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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须知

入馆须知

发布日期:2023-04-24 访问量:[打印]
校内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馆,校外读者(洛阳市居民)凭自己的社会读者借阅证刷卡入馆,或出示阅览证即可入馆。
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仪表着装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入馆。
禁止携带宠物入馆。
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文献,不得折页、污损书刊;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,不得私自带出书库,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。
爱护馆内设施设备。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;严禁涂抹刻画,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等馆内设施。
馆内禁止喧哗。请将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,接打电话应注意避免影响他人阅读。
禁止在书库从事与查、阅书刊无关的活动;未经许可,禁止照相、摄影。
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读者应保持馆内清洁,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等进入各借阅区域,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。
遵守馆内秩序,严禁物品占用座位。
未经许可禁止在二楼服务大厅使用电源插孔。
馆内设有检索计算机供读者查询使用,查询完毕后应及时让位,不得长时间占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