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新员守则

查新人员工作守则

发布日期:2023-04-24 访问量:[打印]

河南科技大学查新人员工作守则

为规范科技查新咨询工作,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公正性、准确性和独立性,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,遵照《教育部科技查新规范》及相关法规,本着服务第一、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,特制订本守则:
一、查新人员要有奉献精神,提倡敬业爱岗,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个项目的查新工作;
二、严格遵循《查新规范》,按照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,热情为用户服务;
三、查新人员应详细提问用户,了解查新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、参数、指标或发明点、创新点、技术进步点,并索取必要的技术资料,在阅读的基础上确定主题词、检索策略和检索范围以及数据库、检索刊、检索年限等;
   四、在检索查新过程中,应根据需要不断修正检索参数、检索范围和检索策略和主题词,直至全面,准确地查到所需的相关对比文献;
五、工作人员要维护查新项目所有者的知识产权。对用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,不得对外泄露,如发现有泄露行为,将给予纪律处理;
六、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因违反查新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、缺乏职业道德、弄虚作假、出具虚假报告、对本单位的信誉和用户造成损失者,必须承担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责任;
七、接待客户语言文明,态度和蔼,行为恰当得体;对初次查新用户,应主动介绍查新注意事项及查新表格填写方法;
八、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,力求有问必答,回答明确;针对查新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,及时与用户交流磋商,交换意见。